10月25日23时,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依据《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,按照执法程序在南五农产品批发市场查封、扣押了260公斤农药残留超标芹菜。
  此次查封、扣押的芹菜产地为锦州黑山县新立屯镇,其农药残留为100%(抑制率),属严重农药残留超标。这是《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颁布以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查封、扣押的第十一批农残超标蔬菜,同时也是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继奥运农产品监管工作结束后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沈阳市政府二十件实事,确保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又一次重大行动。依据《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支队将对这批农残超标芹菜予以销毁。
 
沈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
2008年10月8日